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2023-02-28 来源: 浏览次数:0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县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2021-2023)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21〕21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义县县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2021-2023)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安义县县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2021-2023)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2021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义县县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2021-2023)
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科技创新的工作部署、国家《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江西省创新驱动发展纲要》及省市领导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提升县域核心竞争力,现结合县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创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落实市委对安义“小县要有大作为”要求,以及近期省市主要领导分别对提高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作出重要指示为契机,以提高全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为路径,以建设市级创新型县区和创新型乡镇为抓手,以申报和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载体,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特别是铝型材主导产业进入全国价值链中高端,全面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打造“一城五区”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础在县域,活力在县域,难点在县域。新形势下,我县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是打造安义发展新引擎,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因此,我县科技工作主要目标就是要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快速加大科技活动投入,不断扩大科技活动产出,稳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2021年发展目标
全县研发(R&D)经费内部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2%;全县工业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达1.1亿元,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2%以上;专利授权量达600件以上,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5件以上;签订技术合同15项;合同成交金额达到3.8亿元以上;全县共有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以上;引进大院大所与县政府共建1家新型研发机构;安义工业园区成功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家,瞪羚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
2023年发展目标
通过3年努力,全县研发(R&D)经费内部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3%,全县工业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总量达到1.5亿元;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专利授权量达750件以上,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5件以上;签订技术合同30项,合同成交金额达到4.5亿元以上;全县共有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以上;新建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各1家;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20家,瞪羚企业达到3家;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
三、工作路径
紧扣全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大力实施“六大工程”,推动安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科技创新机制完善工程
加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全县科技创新推进工作,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听取科技创新推进情况汇报,统筹和协调解决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信局,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
对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调度通报,实时监测各项目的推进情况。对进展不力,工作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对推进有力,效果明显的给予及时奖励。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情况列入干部考察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列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计分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科技创新驱动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二)科技创新政策保障工程
出台引导和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科技研发费用投入的政策,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科技主管部门职能,增加科技主管部门人员编制,确保科技管理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完善科技人才引进,支撑重点领域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县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争县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县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以上,将科技工作经费财政预算由原来的每年30万元增加到60万元。(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税务、县统计局、县人才办、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三)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标杆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实现高新技术企业“量”和“质”双提升。实施研发投入倍增计划,落实好研发加计扣除及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激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进科技金融,鼓励企业申报“科贷通”,参与科技保险,减少科技型企业投融资风险,以更大力度助力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四)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工程
着力建设支撑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国内大院名校、龙头企业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实施研发机构建设攻坚行动,支持和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积极组织研发机构申报国家、省、市研发平台,有效提升县域技术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委、县科协、县人才办、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五)科技创新氛围营造工程
形成各级领导重视的科技创新工作氛围,定期召开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定期调度科技创新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
加大对企业的科技培训和科技政策宣讲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参加科技培训,邀请省市专家授课,让企业感受科技创新强劲动力。加大科技政策宣讲力度,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园区,深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专题培训会,科技活动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释放政策效应,做到让企业应享尽享,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信心和决心。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在政策、项目、资金、荣誉等方面获得更多扶持。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财政、税收、金融、审批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大力度的倾斜和支持。(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六)科技创新创业推进工程
以建设创新型县(区)和创新型乡镇为抓手,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县域创业格局,推动形成县域创新创业新热潮,促进县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至2023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大幅提升,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更加友好,努力跻身全市创新型县(区)和创新型乡镇之列。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查找差距,做实做细,力争我县在三年内荣获市级创新型县(区),5个乡镇荣获市级以上创新型乡镇。(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责任单位: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工作协调和调度机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项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制定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拿出时间表、路线图扎实稳步推进,确保各项目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安义县县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2021-2023)工作责任清单一览表
附件
安义县县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2021-2023)工作责任清单一览表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科技创新机制完善工程 | 1.加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 县科技工信局 | 县科技工信局 | 2021年元月30日 |
2.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全县科技创新推进工作。 | 县科技工信局 | 科技创新驱动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2023每年6月、12月 | |
3.对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调度通报。 | 县政府督查室 | 科技创新驱动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2023每年6月、12月 | |
科技创新政策保障工程 | 4.出台引导和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科技研发费用投入的政策,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县科技工信局 | 县科技工信局、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 2021年6月 |
5.强化科技主管部门职能,增加科技主管部门人员编制,确保科技管理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 县编办 |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 2021年12月 | |
6.完善科技人才引进,支撑重点领域产业创新驱动发展。 | 县人才办 | 县人社局、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
7.持续加大县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争县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县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以上,将科技工作经费财政预算由原来的每年30万元增加到60万元。 | 县财政局 | 县科技工信局 | 2021年6月 | |
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 8.2021年,全县研发(R&D)经费内部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2%;全县工业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达1.1 亿元,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2%以上。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45%以上; 2023年,全县研发(R&D)经费内部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3%,全县工业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总量达到1.5 亿元;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50%以上。 | 县科技工信局 | 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 2021年12月 2023年12月 |
9.2021年专利授权量达600件以上,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5件以上; 2023年,专利授权量达750件以上,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5件以上。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12月 2023年12月 | |
10.2021年,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家,瞪羚企业实现零的突破;签订技术合同 15项;合同成交金额达到3.8亿元以上;2023年,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20家,瞪羚企业达到3家;签订技术合同 30项,合同成交金额达到4.5亿元以上。 | 县科技工信局 | 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县红山管理处 | 2021年12月 2023年12月 | |
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工程 | 11.引进大院大所与县政府共建1家新型研发机构。 | 县科技工信局、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 | 县科技工信局、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1年12月 |
12.安义工业园区成功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 | 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年12月 | |
13.2021年,全县共有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以上;(各牵头单位至少完成1个) 2023年,全县共有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以上(各牵头单位至少完成2个)。 | 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委 | 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委 | 2021年12月 2023年12月 | |
14.新建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各1家。 | 县人社局、县科协、县人才办 | 县人社局、县科协、县人才办 | 2023年12月 | |
科技创新氛围营造工程 | 15.加大对企业的科技培训和科技政策宣讲力度。 | 县科技工信局 | 县科技工信局 | 2021年-2023年 |
16.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在政策、项目、资金、荣誉等方面获得更多扶持。 | 县科技工信局 | 县科技工信局 | 2021年-2023年 | |
17.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财政、税收、金融、审批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大力度的倾斜和支持。 | 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 | 2021年-2023年 | |
科技创新创业推进工程 | 18.力争我县在三年内荣获市级创新型县(区)。 | 县科技工信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2023年12月 |
19.力争三年内5个乡镇荣获市级以上创新型乡镇。 | 各乡镇 | 各乡镇 | 2023年12月 |